2026-10-13・本站原創
一、官方材料的時點與文體
教育局於2026年10月13日宣布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接受申請,政府新聞公報於當日香港時間14時30分刊出全文。本篇各節按該份公報轉述;文體屬政府部門的新聞公告,內容以計劃的申請安排為主,不是申請表格或計劃章程本身。
二、申請窗口與適用對象
申請有1個官方時限: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由2026年10月13日起至12月31日接受申請。公報列明,有意於二○二七/二八學年起入讀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的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的合資格香港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三、計劃目的與甄選準則
計劃定位有2項官方表述:一是「以香港最出類拔萃的學生為對象」,二是「擇優而取」。教育局發言人指出,計劃目的是培養對社會有承擔,同時具備國家觀念、香港情懷和國際視野的年輕傑出人才,讓他們在接受世界一流水平教育後回港,以助提升本港長遠的人力資源和競爭力。甄選準則方面,官方列出申請人的學業成績,以及其他個人特質,例如領導才能和潛質、對社會的貢獻和承擔等。
四、回港工作義務
得獎者的義務有1項硬性承諾:獎學金得主必須修畢指定課程,並承諾畢業後回港工作最少兩年,或相當於獲獎學金資助的年期,兩者以較長者為準。官方原文以同一句並列2種計算基礎,並以「較長者」為準作出取捨。
五、學費資助與助學金
資助安排有2層官方口徑,分為學費資助與供有經濟需要者申請的助學金。公報載明,獎學金得主無須通過入息資產審查均可獲發獎學金支付學費,並以每年三十萬元為上限。有經濟需要的得獎者另可獲額外支援,官方原文寫:通過入息資產審查的得獎者可獲發放最多每名學生每年二十萬元的助學金,用以支付生活及其他學習上的開支。
六、資助重疊時的下調機制
資助金額有1項官方所述的調整機制:如得獎者同時獲本港及海外其他助學計劃資助同一海外升學計劃,本獎學金計劃下的資助金額會相應下調。
七、非金錢裨益與導師服務
計劃價值有1層非金錢表述:公報指,除了經濟上的支持以外,獎學金計劃的價值還在於得獎者從中所得到的榮譽和表揚,以及其他非金錢裨益。官方並載明,得獎者會獲政府和社會上其他界別提供的一系列支援及導師服務。
八、申請方式與遞交期限
遞交有1個網上入口與1個截止時點:合資格學生可通過獎學金計劃網站(hkses.edb.gov.hk/tc)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公報列明,申請須在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六時或之前遞交,逾期申請將不獲受理;適用年期為二○二七年八月至二○二八年七月期間入讀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的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
九、入圍與面試安排
面試安排有1個起算時間:當獲甄選入圍的申請人獲其所選擇的課程無條件取錄後,教育局會邀請他們參加由二○二七年四月起舉行的面試,並在其後知會申請結果。官方把「課程取錄」列為面試邀請的前置條件,申請結果則在面試之後通知,公報未載面試地點或形式。
十、本篇的作答範圍與閱讀提示
本篇只回答該份教育局公報所載的資訊:申請窗口與適用對象、計劃目的與甄選準則、回港工作義務、學費資助與助學金、資助重疊時的下調機制、非金錢裨益與導師服務、申請方式與遞交期限、入圍與面試安排。該件屬新聞公告,官方未載名額、學額分配比例或各院校課程名單;本篇只作事實整理,不就個別申請人的取錄機會作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