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8・本站原創
> 標題:香港餐飲業外勞3比1,內地廚師和樓面還能來嗎?
> 適用封面:`images/img_wechat_cover_2100x900.png`
6月起,香港「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把餐飲出品部和樓面部划進「第二級審批」。10月13日立法會上,勞工處助理處長(發展)羅瑞芳引述截至9月底的招聘會數據:約6,400個空缺、402個聘用提議,最終24人接受(《星島》)。
內地廚師、樓面最直接的問題:還招嗎?
計劃只面向僱主:申請資格是「在香港經營業務而確實未能在本港聘得技術員級別或以下勞工的僱主」。內地廚師、樓面本人不能遞表,須由已獲原則性批准的香港僱主招聘,再辦籤證與進入許可;能否來港,以勞工處與入境處審批為準。
進來後身份也是綁定的:只可爲合約訂明的僱主工作、擔任訂明職位;「僱主所獲得的輸入勞工批准不可自動續期」。
按政府新聞網6月15日公布,納入的是餐飲出品部(廚師、初級廚師、燒烤廚師、餐飲調配員、酒吧主管等)和樓面部(侍應生、樓面部部長、接待員、收銀員等)。行業限餐飲,部門限這兩個;院舍、建造業、運輸業各有獨立計劃。
勞工處原文是「以該部門的所有職位計算3:1人手比例」:申請一名出品部輸入勞工,須已並持續聘用三名出品部全職本地僱員;樓面部同理。它不是崗位對崗位配對,而是部門內所有職位合起來算。常規第一級是二比一、四星期招聘,餐飲這兩個部門更嚴。
本地公開招聘期由四星期延長至六星期,其間僱主須每兩星期參加一次勞工處在指定就業中心舉行的實體招聘會,即場面見求職者;未按安排參加,勞工處會拒絕申請。## 住宿費扣除上限:一成變兩成
在維持中位工資規定的前提下,僱主可扣除的輸入勞工住宿費上限,由工資(不含超時工資)的百分之十上調至百分之二十,或按實際住宿成本,以較低者為準。只適用於2026年6月16日或以後獲初步甄別通知的申請。
6月22日立法會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給了兩組數字:「目前有5萬多名輸入勞工,當中四成多從事餐飲業」;餐飲業有2萬多名輸入勞工,「佔餐飲業整體勞工數目超過10%」。
9月16日施政報告寫:「目前第二級審批適用於餐飲服務業的廚房和樓面服務主要工種,可獲批的輸入勞工數目比例已隨之下降。」這是官方描述,未公布幅度。
402個聘用提議、24人接受,約6%。羅瑞芳同時引述不接受的原因:「已找到其他工作、工作時間太早或太晚、以及工作地點偏遠交通不便」,並強調空缺薪酬不低於中位工資。
這組數字說明:走完程序、到場面試後,聘用仍可能大量落空。它不能說明本地沒人做——報道未說明涉及多少僱主、職位,也未說明是否只涵蓋餐飲職位。把6%當成效,是過度解讀。
飲食界議員梁進10月13日關注:比例收緊至3比1後,「導致大批食肆流失勞動力」(《星島》轉述)——業界視角是人手接不上,生意先受影響。
勞工界看另一頭。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6月23日要求:「對於其他行業是否應納入第二級審批機制,當局應設立明確的檢討時限和指標」,並建議參考失業率與本地求職難度。
立法會議員莊豪鋒6月22日更直接:「當局表示進行動態調整,卻沒有提供客觀指標」,要求給出「紅線」:失業率達到什麼水平或外勞人數超過什麼上限,就自動收緊。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鄧飛稱這是「平衡做法」,「既能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同時亦可紓緩業界長期面對的人手短缺問題」,但要求加強巡查。
第二,門檻在僱主一側且可核查:整個部門3比1、六星期本地招聘、每兩星期一次實體招聘會、住宿費扣除上限兩成。僱主走不完,申請被拒;走完了也不等於獲批。
第三,要按適用部門與人手比例核算。官方說可獲批數目比例已下降,這並不等於每個申請可獲批的人數都固定減少,也不代表個人一定獲批。
第四,別把僱主說能辦當成已辦成。個人能核對的只有:僱主是否已獲原則性批准、勞務企業是否在核准名單內、合約職位與地點是否一致。
施政報告原話:「政府會緊密及動態監察就業情況,在有需要時將更多行業及崗位納入第二級審批。」這是表態,不是已實施;截至發稿沒有新增行業名單。
範圍:只講餐飲出品部與樓面部的第二級審批,不涵蓋院舍、建造業、運輸業三個獨立計劃。標註爲本期分析的段落是作者判斷,不是官方成效。配圖爲 AI 生成的情境示意圖,不是真實新聞現場或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