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31・本站原創
一、商務旅遊證持有人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港免簽證逗留90天,較現時多30天
商務旅遊證持有人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香港特區的免簽證逗留期限由60天延長至90天,多出的30天是本輪唯一改動。官方原文寫明「由二○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已獲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預先審批的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其可免簽證訪港逗留期限將延長至90天」。兩個前提要一起讀:一是證件本身屬商務旅遊證,二是持有人已獲香港特區預先審批;未經預先審批的持證人不在這一段的範圍內。
二、放寬安排覆蓋5個經濟體,中國與香港特區同日實施
放寬安排覆蓋5個經濟體,中國與香港特區的實施日期同為2026年11月1日。官方原文列出「五個參與商務旅遊證計劃的經濟體,包括中國、中國香港、印尼、菲律賓和新加坡將會放寬到訪當地的商務旅遊證持有人的最長逗留期限,由60天延長至90天」,並補一句時間安排:「具體實施時間由相關經濟體自行決定,而中國將由二○二六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新安排」。香港一側的表述是「香港特區與國家的實施日期一致」,兩地同日落地。
三、這次只動逗留期限,其他入境安排維持不變
本輪改動只涉及逗留期限1項,官方寫明「其他有關商務旅遊證持有人進入香港特區的入境安排則維持不變」。這一句是全文最容易被跳過的一句:延長的是可停留的天數,不是證件的用途,也不是任何一種許可的申請條件。
四、持證人仍須符合相關入境要求,包括所需簽證
商務旅遊證持有人仍須符合2類要求:相關入境要求,以及申請所需簽證(如適用)。官方原文寫「商務旅遊證持有人仍須符合相關入境要求,包括申請所需簽證(如適用)」,並提到美國及加拿大為過渡成員、不會處理其他參與經濟體轉介的預先審批申請。90天因此不是無條件入境的通行證,先決條件仍掛在原有入境要求上。
五、申請資格與有效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加有效護照,有效期一般5年
申請資格有1條硬條件,官方寫「凡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有效護照的香港居民,均可向入境處申請商務旅遊證」,並要求申請人是真正的經商人士、需經常前往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體作短期商務探訪。有效期一側寫「商務旅遊證的有效期一般為五年,持證人前往參與計劃的經濟體時,如已獲有關經濟體的預先審批,可在當地免簽證逗留不少於60天」;現時參與計劃的經濟體「有19個」。
六、對準備來港工作的讀者:商務訪港90天不含受僱資格
本節的1個結論是:90天延長只改逗留期限,不含受僱資格,屬本期分析。官方原文沒有出現任何「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可受僱」的表述,反而寫明其他入境安排維持不變、持證人仍須符合相關入境要求;因此把90天讀成可以打工的依據,是把逗留期限與工作許可混為一談。要來港工作,看的是工作簽證或進入許可,不是商務旅遊證。
七、時間表:2026年10月30日公布、2026年11月1日生效
公布日期為2026年10月30日,生效日期為2026年11月1日,兩者相隔2天,時間表只有這2個日期。官方在公報末段寫「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15分」,公布主體是入境事務處。適用範圍是已獲香港特區預先審批的商務旅遊證持有人;未獲預先審批者、以及以工作為目的的來港安排,不屬這次延長的適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