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2・本站原创
一、人手比例要求写在哪一份官方文件里
“补充劳工优化计划”的申请表(ESLS-1A,2026年9月新修订版,标示 Rev. 9/2026)在附页二“全职本地雇员资料报表”内,专设一节“有关“补充劳工优化计划”下人手比例的规定”。官方同时说明,政府可能会按劳动市场的实际情况和趋势调整计划下的人手比例要求,劳工处会按最新规定处理申请。
二、一般雇主的比例是2:1
官方明文:雇主一般须持续符合的全职本地雇员与现职输入劳工的人手比例要求为2:1,但部分特定职位的要求有所不同。按此比例,雇主聘用一名输入劳工,须同时聘用两名全职本地雇员(此句为本文解读)。
三、餐饮相关职位是3:1,并按部门计算
餐饮相关(即出品部及/或楼面部)职位不适用2:1:官方写明这类职位须符合3:1的人手比例要求,并以该部门的所有职位计算。官方所举的例子是:雇主输入出品部职位(例如二厨)及楼面部职位(例如侍应生)劳工各一名,便须已持续聘用该两类职位的全职本地雇员各三名。官方亦注明,输入农场技工的人手要求标准由渔农自然护理署订定。
四、本地残疾雇员可以申请以1:1计算
如雇用本地残疾人士担任全职工作,可申请以1:1计算全职本地残疾雇员与输入劳工的人手比例;残疾雇员是指正在领取社会福利署发放的普通伤残津贴或高额伤残津贴的雇员。即同一份申请表内三种计法并存(此句为本文解读)。
五、“持续符合”是关键词:以最新批准为准
申请表的声明部分要求申请者明白并同意须持续符合2:1的人手比例要求,并确保在任何时间持续符合劳工处最新发出的原则性批准通知书载列的人手比例要求,该要求适用于申请者所有现职输入劳工。即比例并非“递交申请当日”一次算清(此句为本文解读)。
六、不符合比例会怎样:行政制裁的范围
官方对“不符合”的后果写得相当具体。劳工处在2026年9月22日的公报中说明:经调查后,劳工处确定上述公司经优化计划输入劳工后,没有持续符合全职本地雇员与输入劳工二比一的人手比例要求,违反优化计划的规定,故此被施加行政制裁。公报并重申:优化计划订明,雇主如违反劳工或入境法例、优化计划或标准雇佣合约的规定,劳工处会作出行政制裁,包括中止雇主已提交的申请、撤销雇主已获得的输入劳工批准,以及拒绝处理雇主随后提交的申请。申请表附页亦载明,如申请者未能符合上述人手比例要求或以输入劳工取代本地工人,劳工处会考虑施加行政制裁。
七、与人手比例并行的其他持续责任
包括:雇主必须就每宗申请的空缺进行劳工处规定的本地公开招聘,优先聘请合适的本地工人填补空缺;通过计划输入的劳工,雇佣合约以24个月为限,薪酬不得少于本地工人担任相类职位的每月中位工资;获准输入劳工的雇主须缴交征款,供雇员再培训局加强培训本地工人;批准不可自动续期;聘用输入劳工的雇主须给予有薪假期,让劳工在抵港之日起计的八个星期内出席劳工处举办的雇佣权益简介会。
八、实务含义与效力边界(本文解读)
对雇主而言,2:1、餐饮相关3:1、本地残疾雇员1:1是三种并存的计法,并以“最新发出的原则性批准通知书”为准,人手结构改变时须重新核对;对拟经计划赴港的劳工而言,雇主的本地人手结构与批准状态,直接影响其申请能否被继续处理。效力边界:本篇所述为2026年9月22日时点的快照内容,未核《餐饮相关职位列表》PDF与标准雇佣合约样本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