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9・本站原创
一、这份官方材料的1个时点与主体
官方在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报,公布强制性汽车及雇员补偿保险保障范围扩展至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发布时刻为当日香港时间14时30分。措施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保险业界签订市场协议落实,官方把该协议称为由财库局与各保险公司签订的市场协议。
二、协议的1项核心内容:2类强制性保险
协议的核心是2类强制性保险,即强制性汽车保险与雇员补偿保险,其保单的保障范围由原有地域扩展至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政府已与45间保险公司签订该市场协议,协议旨在让保单持有人在无须缴付额外费用的情况下扩大受保地域。
三、涉及的2条条例与2个条文
协议涵盖的保单有2条法定依据,分别是《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第272章第4条,以及《雇员补偿条例》第282章第40条。两条条例分别规管汽车第三者风险与雇员补偿两类强制性保险,即协议所涵盖的两类保单各有其法定来源。
四、生效日期的2个时点
安排涉及2个时点:市场协议所涵盖保单的生效日期为今年7月31日,即《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第659章生效当日;皇岗口岸则于10月12日正式开通。官方说明,《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已于今年7月31日生效。
五、保单持有人的1项好处:无须额外保费
保单持有人有1项好处,即把现有强制性汽车及雇员补偿保险保单的地域界限扩大至港方口岸区,无须缴付额外费用。官方称此举一方面确保保单持有人持续符合强制性保险的规定,同时也减低持份者的行政负担,并形容这次安排为务实且便民的安排。
六、为何需要市场协议的1个原因
政府需要另订市场协议的原因有1个:由于保险保单属私人合约,因此不会因该条例生效而自动扩展至涵盖港方口岸区。政府遂主动透过保险业监管局与保险业界磋商,在港方口岸区启用前促成市场协议,先行消弭可能引致公众混淆的情况。
七、与2007年深圳湾口岸的1个先例
官方把本次安排与1个先例对照:2007年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启用时的做法与本次相若。两次都采用由市场协议先行扩展保单保障范围的方式,让保单持有人无须额外付费即可继续获得法定保险保障。
八、查阅市场协议与保险公司名单的1个渠道
查阅渠道有1个:公众可于财库局网站查阅上述市场协议的内容及已签订协议的保险公司名单。财库局对保险业监管局、香港保险业联会及保险业界在整个过程中的支持与紧密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九、本篇的作答范围与阅读提示
本篇只回答这份官方材料本身的资讯:协议涉及的2类保险、2条法定依据、生效时点、保单持有人可得的安排,以及查阅渠道。官方材料未就个别保单的理赔条件作进一步说明,本篇亦不代为判断个别保单是否适用。本篇所述为本机所存政府官方材料快照的内容,以官方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