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3・本站原创
一、官方材料的时点与文体
教育局于2026年10月13日宣布香港卓越奖学金计划接受申请,政府新闻公报于当日香港时间14时30分刊出全文。本篇各节按该份公报转述;文体属政府部门的新闻公告,内容以计划的申请安排为主,不是申请表格或计划章程本身。
二、申请窗口与适用对象
申请有1个官方时限:香港卓越奖学金计划由2026年10月13日起至12月31日接受申请。公报列明,有意于二○二七/二八学年起入读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学的学士学位或研究院课程的合资格香港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三、计划目的与甄选准则
计划定位有2项官方表述:一是“以香港最出类拔萃的学生为对象”,二是“择优而取”。教育局发言人指出,计划目的是培养对社会有承担,同时具备国家观念、香港情怀和国际视野的年轻杰出人才,让他们在接受世界一流水平教育后回港,以助提升本港长远的人力资源和竞争力。甄选准则方面,官方列出申请人的学业成绩,以及其他个人特质,例如领导才能和潜质、对社会的贡献和承担等。
四、回港工作义务
得奖者的义务有1项硬性承诺:奖学金得主必须修毕指定课程,并承诺毕业后回港工作最少两年,或相当于获奖学金资助的年期,两者以较长者为准。官方原文以同一句并列2种计算基础,并以“较长者”为准作出取舍。
五、学费资助与助学金
资助安排有2层官方口径,分为学费资助与供有经济需要者申请的助学金。公报载明,奖学金得主无须通过入息资产审查均可获发奖学金支付学费,并以每年三十万元为上限。有经济需要的得奖者另可获额外支援,官方原文写:通过入息资产审查的得奖者可获发放最多每名学生每年二十万元的助学金,用以支付生活及其他学习上的开支。
六、资助重叠时的下调机制
资助金额有1项官方所述的调整机制:如得奖者同时获本港及海外其他助学计划资助同一海外升学计划,本奖学金计划下的资助金额会相应下调。
七、非金钱裨益与导师服务
计划价值有1层非金钱表述:公报指,除了经济上的支持以外,奖学金计划的价值还在于得奖者从中所得到的荣誉和表扬,以及其他非金钱裨益。官方并载明,得奖者会获政府和社会上其他界别提供的一系列支援及导师服务。
八、申请方式与递交期限
递交有1个网上入口与1个截止时点:合资格学生可通过奖学金计划网站(hkses.edb.gov.hk/tc)的网上申请系统递交申请。公报列明,申请须在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六时或之前递交,逾期申请将不获受理;适用年期为二○二七年八月至二○二八年七月期间入读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学的学士学位或研究院课程。
九、入围与面试安排
面试安排有1个起算时间:当获甄选入围的申请人获其所选择的课程无条件取录后,教育局会邀请他们参加由二○二七年四月起举行的面试,并在其后知会申请结果。官方把“课程取录”列为面试邀请的前置条件,申请结果则在面试之后通知,公报未载面试地点或形式。
十、本篇的作答范围与阅读提示
本篇只回答该份教育局公报所载的资讯:申请窗口与适用对象、计划目的与甄选准则、回港工作义务、学费资助与助学金、资助重叠时的下调机制、非金钱裨益与导师服务、申请方式与递交期限、入围与面试安排。该件属新闻公告,官方未载名额、学额分配比例或各院校课程名单;本篇只作事实整理,不就个别申请人的取录机会作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