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7・本站原创
本文面向两类读者:内地的中国居民(拟经香港的输入劳工计划来港就职的人),以及聘用或拟聘用输入劳工的香港雇主及其经办人。下面所引的句子,全部取自香港特区政府现仍公开的官方页面与新闻公报,照官方原文抄,不加解释,也不做推断。
有两点适用范围要先讲清:一,官方公报里关于“核对义务”与“刑责”的内容,是雇主侧口径,适用对象是所有雇主,不限于输入劳工计划;二,官方公报里关于“不得工作”的内容,则以官方点名的身份类别为准,不是所有来港人士都适用同一条。
一、总口径:旅客在未获批准前,一律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
入境事务处的公报把这条写在发言人的话里:“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
同一段里,个人一侧的责任也写得很直接:“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
二、《入境条例》第38AA条点名的那几类人
执法公报在警告部分把条文列了出来,其中点名的身份类别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
三、雇主侧义务:决定聘用之前必须做的核对
按公报引述的法院判例口径:“任何人士在决定聘用一名雇员前,必须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定有关雇员是可合法受雇”
核对不止查一次证件:“除了查阅雇员的身份证外,该人亦负有明确的责任向雇员作出查询”
四、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时
官方对这种情况另有明文:“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雇主亦必须查阅求职者的有效旅行证件”
五、雇主侧的后果:严重罪行、公司人员与即时入狱
公报原文:“发言人强调,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
责任不止落在经办人一人身上:“而有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
量刑口径同样有明文:“高等法院曾颁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六、合法通道的雇主端前置步骤
想经补充劳工优化计划用人,官方写明要先做本地招聘这一环:“雇主必须就每宗申请的空缺进行劳工处规定的本地公开招聘,优先聘请合适的本地工人填补空缺”
合约本身的期限:“雇佣合约以24个月为限”
合约期满后的去向:“合约期满后,他们必须返回原居地”
违规之后的处置:“视乎违规的性质,劳工处会拒绝处理其随后提交的申请(禁制期可达两年),已获得的输入劳工批准或会被撤销”
七、个人一侧的后续安排
公报另交代,被行动拘捕的人会先经一道身份审核程序:“入境处会根据现行机制的标准程序以审核及识别贩运人口及/或强迫劳动受害人,对所有行动中被捕的容易受剥削人士(包括非法劳工、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及外籍家庭佣工)进行初步审核”
八、需求侧的最新官方读数(政府统计处第四季业务展望)
官方公报里,业务状况这一项的原文是:“尤其在住宿及膳食服务业和金融及保险业中,有较多的受访者预期二零二六年第四季其业务状况较二零二六年第三季为佳”
就业这一项,官方点名的是两个行业:“在住宿及膳食服务业和地产业中,有较多的受访者预期二零二六年第四季其从业人数较二零二六年第三季上升”
同一份公报也写明,这类展望调查的读数要谨慎理解:“受访者的意见会受进行访问期间社会上各样事件的影响,并且很难确定受访者对将来的看法与基本趋势的相符程度”
九、赴港动线:运输署就重阳节前后陆路口岸的官方提醒
皇岗口岸特别安排的时间与目的,官方写的是:“为配合明日(十月十七日)起一连三日重阳节前后的假期及往后的人流高峰时段,皇岗口岸将实施特别交通及公共运输安排,加快疏导人流,便利市民和旅客往返”
同日的另一份公报给了出行建议:“市民应提早计划行程,按需要选择合适口岸过关,不必急于使用新口岸”
跨境交通的加密口径:“加强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金巴)的服务班次,在跨境人流最高峰时段,可加密至平均约每一分钟一班”
📌 十、出处清单:上面这几句话各自出自哪一个官方页面
凡本稿写出的句子与数字,都落在这几份页面之内;页面上没有写的内容,本稿一条不补。官方自己的读数口径(例如统计处只反映变动的方向、不反映变动的幅度),本稿照官方原话保留,不做延伸。
考虑到读者在境内,本稿不放链接、不摘抄任何金额数字、不留任何联系方式;机构名、计划名与文件名一律照官方写法保留,便于读者凭名称自行查证。官方页面日后若修订,以本文所据页面当时的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