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2・本站原创

一、工时上限:连续24小时内不得逾12小时,超时也计在内
工时上限有1条硬线:连续24小时内不得令输入护理员工作逾12小时,超时工作亦一并计入。
原文:“雇主不得令输入护理员在连续 24 小时(由开始工作的时间起计)的期间内工作超逾 12 小时(超时工作包括在内)”。起算点是开工时间,非日历日。
二、“每天9小时”不是上限,是中位数的计算基准
“每天9小时”有1个常被误读的位置:它是政府统计处计算护理员每月工资中位数的基准,不是工时上限。
原文:“9 小时的工作时数只是政府统计处计算护理员工资中位数时的计算基准”。判超时看合约订明的工作时数。
三、一个算例:朝7晚5扣1小时用膳,实际9小时
官方给了1个算例:朝7晚5共10小时,其中1小时用膳及休息,实际工作9小时。
原文:“例如:输入护理员的上班时间为朝 7 晚 5(共 10 小时),当中包括有 1 小时的用膳及休息时间,该名护理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为 9 小时”;超出即属超时,“如工作超过 9 小时的实际工作时间,便视为超时工作”。
算例还有1条尾巴:“但在该输入护理员的原定下班时间(即下午 5 时)至翌日早上 7 时期间,雇主不可要求或安排该输入护理员工作超过 3 小时”。
四、陪诊与送诊属职务范围:可外出,但超时要付钱
陪诊、送诊属职务范围,院舍可安排外出工作,但1条界线要守: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即属超时,须支付超时工资,不能用假期替代。
原文:“雇主可安排输入护理员外出工作,例如:陪诊、送诊等”;补偿写的是“支付超时工作工资,不能以假期替代”。
五、工作地点与雇主:不可多于一间院舍、不可转职位
工作地点有3条限制:只在合约指定的院舍工作、只受雇于同一雇主、不可转换雇主或职位。
原文先答“不可以。输入护理员须直接受雇于同一雇主”,再补“亦不可转换雇主、职位或工作地点”。
六、抵港前的两段时间:审批约2个月、招聘要连续14个历日
抵港前有2段时间要预:配额申请审批约2个月;本地招聘要在申请日前30天内、连续14个历日刊登广告。
“社署约需 2 个月完成有关输入护理员配额申请的审批工作”;“申请者须在这期间的连续 14 个历日刊登广告进行招聘”,而“前 30 天内是指 8 月 31 日至 9 月 29 日的期间”。
薪金线:“院舍在进行本地招聘时须确保本地护理员的薪金必须不低于输入护理员,而输入护理员的薪金不得低于政府统计处最新编制的护理员每月工资中位数”。
七、支薪与征款:工资期届满后7天内发放、征款400元乘月数
支薪有2个数字:工资期满后7天内要出粮;征款为每名护理员400元乘合约期月数,上限24个月,已缴的不发还。
“按《雇佣条例》规定,雇主必须于工资期届满后的 7 天内发放工资”;未及自动转账时,“可暂时用现金、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工资”。征款一侧,原文写“所须缴付的征款数额为港币 400 元乘以”合约期内的月数;“不论任何情况,已缴交的征款均不会发还”。
八、内地招聘渠道与适用对象:须经商务部批准的内地劳务企业
内地居民要来港做院舍护理员,只有1条合法渠道:经内地劳务企业招聘。
原文:“如雇主有意安排内地居民担任输入护理员,便必须经内地劳务企业招聘输入劳工”,而“内地劳务企业是指已获国家商务部批准并取得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亦可直接委托:“雇主可以直接透过内地劳务企业,在内地招聘输入护理员及办理有关手续”。
适用对象有2类:经特别计划来港的内地护理员与其雇主。3点判断属本期分析:排更要把超时算进24小时框;补假不能代替超时工资;转院舍在合约上不可行。2项边界:只述合约与问答原文,截至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