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內地青年來港就業安排」是什麼?內地青年可以自己報名來港工作嗎?
無悠香港工作編輯團隊整理 · AI 輔助整理與審核 · 官方資料核實日期:2026-10-29
首次發布:2026-10-29 · 最後實質更新:2026-10-29 · 分類:時間與流程
不可以自己報名。這是企業帶動的安排:參與「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聘請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企業,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相同數目的內地青年在香港工作,申請主體是企業,官方頁面沒有為內地青年設個人報名入口。具體資格、名額運用與簽證安排載於計劃的《參與機構指引》並以入境處要求為準,任何申請都不獲保證。 [1] [2]
適用對象與計劃:適用於想了解「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內地青年來港就業安排」的內地青年及香港企業;不適用於以「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專才)或「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勞工)來港的人士,亦不涵蓋香港青年被派駐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一般參與途徑。
這個安排是什麼:數目對等的企業安排
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的計劃頁面寫明:自二○二五年起,政府推出「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內地青年來港就業安排」,參與計劃並聘請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企業,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相同數目的內地青年在香港工作。 [1]
勞工及福利局在立法會的發言用同一口徑:計劃推出內地青年來港就業安排,讓聘請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企業,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相同數目的內地青年來港工作。兩處表述都指向同一結構:數目對等、由企業提出。 [2]
官方公開頁面沒有為內地青年設個人報名入口,也沒有在該頁列出內地青年個人的資格清單,而是把詳情指向計劃的《參與機構指引》。這意味著「自己去報名」在制度上不存在,你能做的是找到符合資格的企業,再由企業按其規定提出。 [1]
企業那一邊的門檻,先要對得上
企業須在香港及大灣區內地城市均有業務,按香港法例聘請並派駐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及接受在職培訓;政府津貼為每名參與青年薪酬的六成,上限每月12,000港元,為期最長18個月。企業沒有這一步,就談不上申請同等數目的內地青年。 [1]
薪酬與學歷掛鈎:企業須以不低於月薪18,000港元聘請持有學士或以上學歷的青年,並按市場薪酬水平聘用持有副學位的青年。被派駐的香港青年本身亦須持有香港或香港以外高等教育院校頒發的副學位或以上學歷,並為可合法在香港及內地受僱工作的29歲或以下香港居民。 [1]
與其他內地人來港通道的分別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是另一條路: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內地居民可申請,計劃並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入境處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相關申請費後,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它與本安排的分別是:專才由僱主為個別職位提出,並不受「香港青年派駐數目」左右。 [3]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是第三條路,屬勞工處審批的輸入勞工軌道:輸入勞工只可在其僱傭合約訂明的僱傭期內為其僱主工作,並且只可擔任標準僱傭合約訂明的職位及職務範圍。受僱範圍被合約鎖定,與人才計劃的靈活度不同。 [4]
三者的分野可以用三條問題分清:誰是申請主體、有沒有數目或配額上限、受僱範圍有多窄。本安排由企業帶動且數目對等;專才由僱主為職位申請、無配額;輸入勞工由僱主先取得勞工處批准,職位與工作地點受限。 [1] [3] [4]
實際步驟與文件去哪裡核對
企業角度:先在計劃下聘用並派駐香港青年,再按《參與機構指引》的規定申請相同數目的內地青年來港工作。指引載於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的計劃頁面,是目前唯一可逐項核對細節的官方文件,個別安排不會寫在新聞稿裡。 [1]
內地青年角度:由於申請由企業提出,第一步是確認對方確實是計劃參與機構、能出示派駐香港青年的紀錄,再核對自己日後在港的職位、合約期與薪酬。簽證類別與所需文件須以入境處公布為準,未核實前不宜支付任何費用。 [1] [3]
時間與結果方面:官方頁面沒有為這項安排公布處理時限,任何「幾日批出」的說法都無官方依據。人才短缺數字亦不等於個人申請會放寬——勞福局同時指出,推算二○二八年本港整體人力短缺將由上次推算的18萬人收窄至約13萬人。 [1] [2]
常見誤解
誤解一:以為這是內地青年的個人求職通道,自己投簡歷就有機會。官方寫法是企業「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相同數目的內地青年」,申請主體是企業而非個人。 [1]
誤解二:以為等於「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專才由僱主為個別職位申請、無配額、不限行業;本安排則與企業派駐香港青年的數目掛鈎,兩者的申請人角色與審批邏輯都不同。 [3] [1]
誤解三:以為名額沒有上限,或多請幾個香港青年就可以多帶幾個人。官方寫的是「相同數目」,即一對一,數目隨企業派駐的香港青年而定。誤解四:以為獲企業「推薦」就等於獲批。所有入境申請由入境處按當時政策酌情處理,即使符合資格,處長仍保留拒絕個別申請的決定權。 [1] [3]
辦理前核對清單
- 確認招聘方是「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的參與機構,並能出示派駐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紀錄。
- 索取計劃的《參與機構指引》,逐項核對內地青年來港的資格、名額運用與簽證安排。
- 核對在港職位、合約期與薪酬是否書面列明,以及由哪一方支付簽證與體檢費用。
- 未核實企業身分與官方指引前,不要支付任何「名額費」「代辦費」。
- 明白任何申請均由入境處按個別情況審批,不因企業推薦而必然獲批。
官方依據(逐字引文)
- 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方網址:https://www2.jobs.gov.hk/0/tc/information/gbayes/;抓取時間:2026-10-29T11:09:14+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9T11:09:14+08:00;HTTP 200)
參與計劃並聘請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企業,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相同數目的內地青年在香港工作
- 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就「深化粵港科技人才教育協作,促進多元人才培育與就業」動議辯論總結發言(部門:政府新聞處;官方網址: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10/22/P2026102200310.htm;抓取時間:2026-10-29T11:07:49+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9T11:07:49+08:00;HTTP 200)
計劃推出內地青年來港就業安排,讓聘請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企業,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相同數目的內地青年來港工作
- 入境事務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ASMTP.html;抓取時間:2026-10-29T10:50:11+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9T10:50:11+08:00;HTTP 200)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並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
- 勞工處-補充勞工優化計劃(部門:勞工處;官方網址:https://www.labour.gov.hk/tc/plan/iwESLS.htm;抓取時間:2026-10-29T10:50:05+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9T10:50:05+08:00;HTTP 200)
輸入勞工只可在其僱傭合約訂明的僱傭期內為其僱主工作,並且只可擔任「標準僱傭合約」訂明的職位及職務範圍
本文為資訊整理,不代表政府審批或個案法律意見;申請條件以相關部門現行公布及個案決定為準。
相關頁面
- 專才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ASMTP/一般就業政策 GEP) (policy)
- 申請簽證與進入許可 (policy)
- 到港前的安排 (policy)
- 本地公開招聘 (policy)
- 香港輸入勞工一站式資訊平台 (page)
- 輸入勞工簽證怎麼申請:入境事務處兩份指引裡的配額、表格編號、六星期審批與逗留期限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