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的專才,簽證未到期可以轉換僱主嗎?
無悠香港工作編輯團隊整理 · AI 輔助整理與審核 · 官方資料核實日期:2026-10-26
首次發布:2026-10-26 · 最後實質更新:2026-10-26 · 分類:時間與流程
可以,但不是自由轉工:以「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的專業人士,只可從事入境處處長所批准的僱傭工作,轉換工作須事先獲處長批准,並要在仍符合計劃申請資格下才會獲考慮;只有「頂尖專業人士」(在港就業不少於兩年、上一評稅年度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轉工才只須經網上系統通知入境處。審批由入境處按個別情況決定,本文不保證獲批。 [4]
適用對象與計劃:只說明以「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就業的內地專業人士,在逗留期限內轉換工作的條件、文件與程序;不適用於「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勞工(不可轉換僱主)、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及行業計劃,亦不處理延期逗留年期、永久居留資格或護士專業註冊。
關鍵不是「簽證幾時到期」,而是獲批的僱主與職位
入境處對專才的逗留條件寫得很直接: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准以僱傭身份來港的專業人士,只可從事入境處處長所批准的僱傭工作;他們須事先得到入境處處長的批准,才可轉換工作。 [4]
因此「簽證未到期」不是判斷標準。即使簽證仍有兩年,只要新工作不在批准範圍內,就要先申請;反之,簽證快將到期也不妨礙你同時處理轉工與延期,但兩者在官方問答中屬分開處理的申請類別,不要當成同一件手續。 [4] [8]
申請怎樣走:誰遞交、交什麼、幾時有結果
程序上,申請人須向入境事務處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遞交轉換工作申請,並上載所有所需文件;同時必須受僱於與其學歷、專業能力及工作經驗相關的行業,並繼續符合「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申請資格準則。新職位不能與你的背景無關,資格門檻要重新對得上。 [8]
文件方面,官方列出新公司與你簽訂的僱傭合約或聘書(註明職位、薪金、其他福利及僱傭期)、商業登記證、公司經濟狀況證明、公司背景詳情文件,以及新公司在特定情況下須提交的業務計劃;申請人及新僱用公司須於網上遞交申請時上載所有所需文件,符合便利措施者部分文件可豁免。 [8]
時間方面,入境事務處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有關申請;文件不齊不會開始處理。補交文件會直接把時間推後,所以轉工日期應按「收齊文件後四星期」回推,並與新僱主講清楚上班日期不能早於批准。 [8]
頂尖專業人士:只須通知,但不是人人都適用
計劃設有一條較寬的通道: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的頂尖專業人士,如在獲准逗留期間轉換工作,只須透過入境處網上服務系統通知入境處。「通知」與「申請並獲批准」是兩種不同動作,前者不適用於一般專才。 [4]
「頂尖」有明確門檻:申請人已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准以專業人士身份在港就業不少於兩年,以及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並須提供稅務局評稅通知書等證明。兩項條件須同時符合;只符合其中一項,未必可按頂尖專業人士類別處理。 [4]
轉工與延期:網上服務有一項限制
專才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逗留36個月,或按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以較短者為準;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並繳付申請費,申請費一經繳付不會退還。 [4]
網上延期服務列明不適合使用的情況,其中一項與轉工直接相關:自入境或上一次延長逗留期限後,情況已有變更(例如轉換僱主、保證人、投資資產、學校或課程)者,不適合使用這項網上服務。所以剛轉換僱主的人,不應假設可以照用網上續期,應按入境處指示以合適渠道遞交。 [9]
另一條常被忽略的是工作地點要求:計劃並無規定受聘人一年內的最少留港日數,惟受聘人應主要在香港特區而非在外地或內地從事有關工作。轉工後若長期不在港工作,與這項要求未必相符。 [8]
與輸入勞工的分別:兩套規則不可互套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的輸入勞工,逗留條件是直接受僱於同一僱主、在指定工作地點擔任指定職位,而且不可受僱於其他公司或次承判商,亦不可轉換僱主、職位或工作地點。他們若要轉換僱主,是由新僱主重新走申請程序。 [10]
兩類身分的審批路徑不同:專才轉換工作由入境處處理;輸入勞工要先有勞工處的原則性批准,再由僱主向入境處遞交簽證申請。把專才的「通知」安排套用在輸入勞工身上,或反過來用輸入勞工的禁令去理解專才,都會得出錯誤結論。 [10] [4]
常見誤解
誤解一:簽證未到期就可以自由轉工——轉換工作須事先獲入境處處長批准。誤解二:先到新公司上班,之後補辦申請——未獲批准前從事未經批准的僱傭工作,與逗留條件不符。 [4]
誤解三:所有專才轉工都只須通知入境處——只有符合頂尖專業人士條件者才適用。誤解四:轉工後可以照用網上服務辦延期——情況已有變更者不適合使用該項網上服務。 [4] [9]
誤解五:轉工成功就等於居留權有著落。按計劃來港就業的人士,如在香港特區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居留權;是否符合資格由入境處按法律條文及個別情況審核,轉工本身不是居留資格的憑證。 [4] [8]
辦理前核對清單
- 核對現有電子簽證上的僱主名稱、職位與逗留條件,判斷新工作是否已超出批准範圍
- 確認新職位與你的學歷、專業能力及工作經驗相關,並仍符合計劃的申請資格準則
- 備妥新公司的僱傭合約或聘書(職位、薪金、福利、僱傭期)、商業登記證、公司經濟狀況及背景文件
- 由申請人及新僱用公司於網上遞交轉換工作申請,並上載全部所需文件
- 按「收齊文件後一般四星期」回推轉工日期,未獲批准前不要在新公司上班
- 如短期內要辦延期,先確認自己是否屬「情況已有變更」而不適合使用網上延期服務
官方依據(逐字引文)
- 入境事務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ASMTP.html;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10+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10+08:00;HTTP 200)
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准以僱傭身份來港的專業人士只可從事入境處處長所批准的僱傭工作。
- 入境事務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ASMTP.html;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10+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10+08:00;HTTP 200)
他們須事先得到入境處處長的批准,才可轉換工作。
- 入境事務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ASMTP.html;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10+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10+08:00;HTTP 200)
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的頂尖專業人士,他們如在獲准逗留期間轉換工作,只須透過入境處網上服務系統通知入境處。
- 入境事務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ASMTP.html;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10+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10+08:00;HTTP 200)
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逗留36個月或根據其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較短者為準)
- 入境事務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常見問題(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faq/admission-scheme-mainland-talents-professionals.;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11+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11+08:00;HTTP 200)
你須按此向入境事務處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遞交轉換工作申請,並上載所有所需文件。
- 入境事務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常見問題(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faq/admission-scheme-mainland-talents-professionals.;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11+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11+08:00;HTTP 200)
但你必須受僱於與你學歷、專業能力及工作經驗相關的行業,並繼續符合「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申請資格準則。
- 入境事務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常見問題(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faq/admission-scheme-mainland-talents-professionals.;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11+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11+08:00;HTTP 200)
入境事務處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有關申請。
- 入境事務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常見問題(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faq/admission-scheme-mainland-talents-professionals.;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11+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11+08:00;HTTP 200)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並無規定受聘人一年內的最少留港日數。惟受聘人應主要是在香港特區而非在外地或內地從事有關的工作。
- GovHK: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人士)(部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方網址:https://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nonpermanent/applyextensionstay/ASMT;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23+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23+08:00;HTTP 200)
(8)自入境或上一次延長逗留期限後,你的情況已有變更(例如轉換僱主、保證人、投資資產、學校或課程)
- 入境事務處:補充勞工優化計劃(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imported_worker.html;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08+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08+08:00;HTTP 200)
而且不可受僱於其他公司或次承判商,亦不可轉換僱主、職位或工作地點
本文為資訊整理,不代表政府審批或個案法律意見;申請條件以相關部門現行公布及個案決定為準。
相關頁面
- 政策法規(五大計劃) (policy)
- 香港輸入勞工一站式資訊平台 (page)
- 關於我們 (page)
- 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 (policy)
- 申請簽證與進入許可 (policy)
- 申請簽證與進入許可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