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作簽證可以一直續下去嗎?
無悠香港工作編輯團隊整理 · AI 輔助整理與審核 · 官方資料核實日期:2026-10-26
首次發布:2026-10-26 · 最後實質更新:2026-10-26 · 分類:續約與其他
沒有一條「續到第幾次就要停」的公開規定,但每次續期都是重新申請、逐次審批,不是自動延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輸入勞工,每份合約以24個月為限、批准不可自動續期、約滿須返原居地;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專才,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延期,符合條件可按頂尖人才類別審批。續得再多次,也不等於取得居留權。 [1] [2] [3]
適用對象與計劃:分別說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勞工與「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專才的續期安排;不涵蓋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建造業及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亦不處理護士的專業註冊資格。
輸入勞工:每次重新申請,24個月是上限
勞工處寫明,通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的勞工,僱傭合約以24個月為限;僱主所獲得的輸入勞工批准不可自動續期,如約滿後仍需聘用,必須提前重新向勞工處遞交申請。入境處亦說明,簽證/進入許可期限一般為24個月或整段僱傭合約期,兩者以期限較短者為準。 [1] [2]
勞工處同時規定,輸入勞工只可在其僱傭合約訂明的僱傭期內為其僱主工作,合約期滿後必須返回原居地。所以「一直續」的實際形態是:一份合約、一次批准、一張簽證,逐次重來,每一次都要重新核對當時的工資與計劃要求。 [1]
專才: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符合條件可按頂尖人才類別審批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續期安排不同:你可以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延期申請。如在遞交延期申請時仍符合計劃資格,並已根據計劃獲准以專業人士身分在港就業不少於兩年、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可選擇按頂尖人才類別審批。這是可選途徑,不是自動適用。 [3]
逗留條件方面,計劃並無規定受聘人一年內的最少留港日數,惟受聘人應主要在香港特區而非在外地或內地從事有關工作。長期續期時這一點常被忽略:審批看的是你是否仍符合計劃資格與實際在港工作,而不是年資累積。 [3]
續期與居留權是兩件不同的事
以輸入勞工身分留港的時間,不會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按《入境條例》,輸入勞工在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受僱為外來合約工人而留在香港的任何期間內,不得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換言之,續多少次都不會因此取得香港居留權。 [2]
專才方面,入境處的說法是會按有關居留權的法律條文規定及因應個別申請的情況,審核受聘人是否符合資格。這是逐案審核,不是「續期年期夠了」就自動成立,也不宜把續期年數當成居留資格的保證。 [3]
不同計劃不可互相套用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不會接受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以及建造業、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所涵蓋行業及職位類別的申請。這些計劃的配額、續期與監管各自運作,續期時要按自己所屬計劃的文件辦理。 [1]
另一個常被混淆的是工種與計劃界線:「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是獨立於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另一個計劃,其涵蓋的行業及職位類別不在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受理範圍內,兩者的配額、聘用安排與續期文件各自運作。護士的專業註冊屬另一套制度,本文不處理其註冊資格,也不應把護理員的續期規則套用在護士身上。 [1]
常見誤解
誤解一:做滿兩年就自動續約——批准不可自動續期。誤解二:續期等於延期逗留,可以到期前幾日才辦——專才的延期要在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輸入勞工要由僱主提前重新申請。誤解三:續得夠多年就可以取得居留權——輸入勞工在港期間不視為通常居住,專才的居留權亦要逐案審核。 [1] [2] [3]
辦理前核對清單
- 確認自己屬於哪一個計劃(補充勞工優化計劃、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行業計劃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輸入勞工:向僱主確認是否已提前重新向勞工處遞交申請,並留意每份合約24個月上限
- 專才: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遞交延期申請,並核對是否仍符合計劃資格
- 如打算以頂尖人才類別申請,先備妥在港就業年期及上一評稅年度應評稅入息的證明
- 不要把續期年數當作居留權保證,居留資格須另行按入境政策及個別情況審核
官方依據(逐字引文)
- 勞工處 -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部門:勞工處;官方網址:https://www.labour.gov.hk/tc/plan/iwESLS.htm;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04+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04+08:00;HTTP 200)
通過「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的勞工,僱傭合約以24個月為限
-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 | 入境事務處(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imported_worker.html;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08+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08+08:00;HTTP 200)
輸入勞工在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受僱為外來合約工人而留在香港的任何期間內,不得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入境事務處(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faq/admission-scheme-mainland-talents-professionals.;抓取時間:2026-10-26T10:50:11+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6T10:50:11+08:00;HTTP 200)
你可以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延期申請
本文為資訊整理,不代表政府審批或個案法律意見;申請條件以相關部門現行公布及個案決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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