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工作幾多年,才會涉及「居留資格」?
無悠香港工作編輯團隊整理 · AI 輔助整理與審核 · 官方資料核實日期:2026-10-27
首次發布:2026-10-27 · 最後實質更新:2026-10-27 · 分類:申請資格
多個人才計劃都寫明,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居留權;但這只是法律門檻,要由入境處按個案審核,並非做滿七年自動取得。以輸入勞工身份在港的時間,明確不計入通常居住。 [1] [2] [3]
適用對象與計劃:適用於以專才、高才通、優才、非本地畢業生留港、科技人才、職專畢業生等人才計劃在港居留的人士;不適用於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輸入勞工,其年期不計入通常居住。
七年是同一句法律表述,但要看你屬哪類簽證
高才通頁面的寫法是:根據高才通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如在香港特區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香港特區居留權。優才計劃頁面、以及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頁面,用的也是同一句法律表述,只是主語換成該計劃的申請人。 [1] [4] [5]
不過這句用的是「可依法申請」,不是「自動獲批」。專才的常見問題頁對「如何界定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的回答很簡短:入境處會按有關居留權的法律條文規定,以及因應個別申請的情況,審核是否符合資格。 [2]
輸入勞工:年期不計入通常居住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頁面寫得很直接:輸入勞工在該計劃下受僱為外來合約工人而留在香港的任何期間內,不得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換言之,任何人都不會憑藉以輸入勞工身份在港逗留而取得香港居留權。 [3]
所以「我在香港做了七年」這句話,只有當你的簽證類別屬於人才計劃時才有討論空間。輸入勞工的年期再長,也不會累積成七年通常居住,兩者在法律上的計算基礎根本不同。 [3]
「通常居住」不是「有工開」:沒有日數硬指標
專才的常見問題明確指出,計劃並無規定受聘人一年內的最少留港日數,但受聘人應主要是在香港特區而非在外地或內地從事有關的工作。 [2]
這說明制度用的是「主要在香港工作」這種實質描述,而不是「每年住滿若干日」的算式。長時間在外地或內地工作,與「通常居住在香港」是兩回事;續期與日後的居留權申請,都會按實際情況逐案檢視。 [2]
七年之前,先要過續期這一關
以高才通為例,續期要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經網上申請,並最少於屆滿前六星期遞交;如獲批准,一般延長逗留不多於三年,或至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屆滿,以較短者為準。 [1]
同一頁面亦提醒,並非所有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都必然獲得批准,實際處理時間視乎個案與申請數量。也就是說,七年是由多個連續、獲批的逗留期串連而成,任何一次續期出問題,都可能影響整條時間線。 [1]
常見誤解
誤解一:做滿七年就自動有身份。條文寫的是「可依法申請」,最終由入境處按法律條文及個案情況審核,沒有人可以預先保證結果。 [2]
誤解二:任何簽證在港的時間都計。輸入勞工身份明確不計入通常居住,這是兩個制度的分界線。 [3]
誤解三:只要受僱於香港公司就等於通常居住。條文著眼於受聘人是否主要在香港從事有關工作,而不是單看合約由哪間公司簽。 [2]
辦理前核對清單
- 先確認自己的簽證類別屬人才計劃還是輸入勞工,兩者的年期計算基礎不同
- 核對每次獲批的逗留期限與實際出入境紀錄,避免出現中斷
- 續期在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並最少於屆滿前六星期遞交
- 如長期在外地或內地工作,先檢視是否仍符合「主要在香港工作」的描述
- 不要把「七年」當成保證,任何居留權申請都由入境處按個案審核
官方依據(逐字引文)
-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 入境事務處(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TTPS.html;抓取時間:2026-10-27T10:51:21+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7T10:51:21+08:00;HTTP 200)
根據高才通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如在香港特區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香港特區居留權。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入境事務處(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faq/admission-scheme-mainland-talents-professionals.;抓取時間:2026-10-27T10:50:12+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7T10:50:12+08:00;HTTP 200)
入境事務處會按有關居留權的法律條文規定及因應個別申請的情況,審核受聘人是否符合獲得香港特區居留權的資格。
-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 | 入境事務處(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imported_worker.html;抓取時間:2026-10-27T10:50:08+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7T10:50:08+08:00;HTTP 200)
任何人都不會憑藉以輸入勞工身份在港逗留而取得香港居留權。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 入境事務處(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quality_migrant_admission_scheme.html;抓取時間:2026-10-27T10:51:22+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7T10:51:22+08:00;HTTP 200)
根據本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如在香港特區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香港特區居留權。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 入境事務處(部門:入境事務處;官方網址: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IANG.html;抓取時間:2026-10-27T10:51:22+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7T10:51:22+08:00;HTTP 200)
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來港就業的人士,如在香港特區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香港特區居留權。
本文為資訊整理,不代表政府審批或個案法律意見;申請條件以相關部門現行公布及個案決定為準。
相關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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