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港時,之前交了的稅可以退回嗎?
無悠香港工作編輯團隊整理 · AI 輔助整理與審核 · 官方資料核實日期:2026-10-23
首次發布:2026-10-23 · 最後實質更新:2026-10-23 · 分類:費用
可以退的只有「多繳的稅」,不是所有已繳稅款都會退。離港前要先清稅:僱主須在你預計離港日期前一個月填交兩份IR56G,並由填報日起一個月內不可支付任何薪酬或款項;你辦妥清稅、取得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後,僱主才可把扣存的款項發還。若最後評稅顯示多繳,稅務局會以支票退還,支票須於發出日期六個月內存入,逾期未領的款項可作抵銷應付稅款。可退金額按你整年入息、扣除與免稅額計算,不能事先保證。 [1] [3] [2]
適用對象與計劃:適用於長期或永遠離開香港的納稅人,包括「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輸入勞工與專才,以及由僱主代為支付稅款的個案。短期離港、放假往返內地後回港繼續同一份合約者,一般不是這裡所講的離港清稅情況。
一、清稅與退稅是兩件事
清稅是離開前把應繳稅款結算清楚;退稅是結算後發現你繳多了,才把差額退回。稅務局在「將會離港的納稅人」問答中講得很直接:每位離港納稅人都須在離港前清稅,即使你的薪俸稅是由僱主同意代為繳付,也一樣要在離港前清稅。 [1]
明白這個分別,才不會把「退稅」當成一項可以申請的福利。實際上大部分離港個案是「清繳差額」或「退回多繳的暫繳稅」,而不是把過去幾年的稅全部取回。 [1]
二、離港前的手續與時間點
第一步在僱主身上:當你長期或永遠離開香港,僱主須在你預計離港日期前一個月,填交兩份IR56G表格,或經僱主電子報稅填報。這個一個月是硬性時間要求,太遲通知會壓縮整個清稅流程。 [2]
第二步是凍結付款:由僱主填報IR56G當日起,不可支付任何薪酬給你,包括薪金、佣金、花紅及發還給你的租金或開支,不論是金錢或其等值;直至你辦妥清稅手續,並向僱主出示稅務局發出的「同意釋款書」,才可支付已扣存的款項。 [2]
第三步是你自己去清稅。若稅務局未能在指定時間收到報稅表,或因離港日期逼近而時間不足,可能會按現有資料作估計評稅;官方亦提醒,所作的估計評稅可能會過高,納稅人可能要提出反對。及早安排,比臨近上機才處理穩妥。 [1]
三、什麼情況下會有多繳
最常見的是暫繳稅。香港的稅款包含預繳成分,稅務局說明已繳交的暫繳稅會用以支付該課稅年度最後評稅的應繳稅款及下一年度的暫繳稅稅款,如尚有餘額,才作退還。年中離港的人,往往就是這樣出現餘額。 [4]
其他情況包括:實際受僱期比預期短、收入低於原來的估算、或你有未及在評稅中反映的扣除與免稅額。相反,如果有未申報的收入,結果可能是補繳而不是退款,所以清稅前應先自行核對全年收入紀錄。 [1]
四、退款怎樣收
如有多繳稅款,稅務局會以支票形式退還,退款支票以平郵寄往你最後提供的通訊地址;地址有變就要盡早通知稅務局,否則支票可能寄失,來回補辦更花時間。 [3]
收到支票不等於可以無限期放著:退款支票須於支票發出日期六個月內存入你的銀行戶口,逾期未領的款項可用作抵銷你應付的稅款。對已離港的人來說,這是最容易白白損失的一步。 [3]
如果遺失或收不到支票,可以書面申請補領,寫明姓名、檔案號碼、退稅號碼或有關課稅年度及聯絡電話,郵寄至稅務局退稅組;退稅組需與銀行安排停止該支票付款,才能補發,一般需時四星期。 [3]
五、離港後仍可能未了結的事
清稅之後如果還有額外薪酬,例如獎金或花紅,事情未算完:官方問答指出,若你在清稅後可獲僱主發放額外薪酬而須繳納額外的薪俸稅,你和僱主均須再次履行清稅手續,僱主須提交補加或修訂的IR56G,並在提交後一個月內不可支付款項。 [1]
另一類是股份認購權。因香港受僱工作或職位而獲發的股份認購權,如在你永久離開香港後才行使、轉讓或放棄而收取變現利益,仍須就這些利益繳付薪俸稅;即使已離港,你和僱主仍有申報責任。 [1]
六、四個常見誤解
誤解一:交了稅就一定可以全數退回。實情是只有多繳的部分會以支票退還,應繳而未繳的仍要清繳。誤解二:反正要走,稅局追不到。實情是由僱主填報 IR56G 當日起,你的薪酬與款項已被扣存;如你未能在繳稅期限前清繳全部稅款,稅務局會向僱主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IR113C 表格),要求僱主從扣存的金額中清繳你的欠稅,而扣存的款項亦不會在清稅辦妥前發還。 [1] [2]
誤解三:僱主幫我報稅,我就不用自己清稅。實情是由僱主代為繳稅的納稅人,同樣須在離港前清稅。誤解四:收到退款支票後,甚麼時候存入都可以。實情是六個月內要存入,逾期款項可被用作抵銷欠稅。 [1] [3]
辦理前核對清單
- 離港前至少一個月通知僱主你的預計離港日期,讓對方及時填交兩份IR56G
- 自己核對全年收入、扣除與免稅額,備齊證明文件以加快清稅
- 向僱主確認已收到稅務局的「同意釋款書」後,才收取被扣存的薪酬
- 確認稅務局有你最新的通訊地址,以免退款支票寄失
- 收到退款支票後六個月內存入銀行戶口,逾期會被用作抵銷欠稅
官方依據(逐字引文)
- 税務局 : 將會離港的納税人(常見問題)(部門:稅務局;官方網址:https://www.ird.gov.hk/chi/faq/twl.htm;抓取時間:2026-10-23T10:53:01+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3T10:53:01+08:00;HTTP 200)
每位離港納税人都須在離港前清税
- 税務局 : 僱主須履行甚麼税務責任?(部門:稅務局;官方網址:https://www.ird.gov.hk/chi/tax/ere_obl.htm;抓取時間:2026-10-23T10:53:01+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3T10:53:01+08:00;HTTP 200)
你須在他/她預計離港日期前 1 個月,填交 2 份 IR56G 表格
- 税務局 : 退還税款(部門:稅務局;官方網址:https://www.ird.gov.hk/chi/tax/refundchq.htm;抓取時間:2026-10-23T10:53:26+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3T10:53:26+08:00;HTTP 200)
退款支票須於支票發出日期 6 個月內存入你的銀行戶口。逾期未領的款項可用作抵銷你應付的税款。
- 税務局 : 2026-27年度財政預算案税務措施(部門:稅務局;官方網址:https://www.ird.gov.hk/chi/tax/budget.htm;抓取時間:2026-10-23T10:53:03+08:00(真實 HTTP 抓取時刻);核對時間:2026-10-23T10:53:03+08:00;HTTP 200)
已繳交的暫繳税會用以支付2025/26課税年度最後評税的應繳税款及2026/27課税年度的暫繳税税款。如尚有餘額,才作退還。
本文為資訊整理,不代表政府審批或個案法律意見;申請條件以相關部門現行公布及個案決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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